法国参议院日前投票通过向大型互联网企业征收数字税的法律草案,但这一举措遭到了部分国家的强烈反对。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0日宣布,根据《
法国参议院日前投票通过向大型互联网企业征收数字税的法律草案,但这一举措遭到了部分国家的强烈反对。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0日宣布,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美国决定对法国政府将于11日通过的数字服务税法案发起调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0日发表声明说,法国政府拟征的数字服务税涵盖的正是美国企业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的数字服务领域,新税将“不公平”地针对美国科技公司。
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在声明中说,总统已下令调查法国此项立法的影响,“判定它是否具有歧视性,是否不合理,是否会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带来限制”。
根据今年3月初法国提交的草案,自2019年1月1日起,谷歌、亚马逊、脸书等30余家全球数字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欧元,同时在法国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互联网企业将被征收相当于其在法国营业额3%的数字税。
出于对税法可能加重本国互联网企业负担的担忧,参议院通过的这份草案有效期为4年。
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就提议欧盟各国统一对互联网巨头按其营业额的3%征税,以打击这些企业利用欧盟税法漏洞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法德英等国对此全力支持并积极游说,但遭到丹麦、芬兰、爱尔兰、瑞典等国的抵制。
除法国外,英国、意大利、奥地利、新西兰等国也在考虑征收数字服务税,欧盟也在就此进行论证。经合组织正试图找到一个国际公认的解决方案,从而将数字服务纳入税收框架。
目前,法国国内针对该议案仍有不少分歧,主要是缺乏国际税收原则和欧盟条约支持。
据测算,国际互联网巨头在法国纳税总额目前不足5000万欧元。法案实施后,法国政府2019年数字税的税收收入预计为4亿欧元,到2022年这一数字将达到6.5亿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