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研了解到,我国涉企收费清理成效明显。统计数据显示,过去五年,我国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 1万亿元,加上
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研了解到,我国涉企收费清理成效明显。统计数据显示,过去五年,我国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加上采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清理各种收费等措施,共减轻市场主体负担3万多亿元。采访中,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认为,当前企业减负降费同时呈现出新局势、新困境。
企业减负攻坚进入“下半场”
就目前涉企收费清理呈现的新局势,受访专家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解读说:
其一,清理行政性收费、提高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起征点,以及把商业性健康养老保险纳入税前扣除等减负措施的施行,回应了社会期待,降低了企业成本。
但这些“挤牙膏”式的减税降费措施,也从另一方面折射出税收制度临时、权变、零散与复杂的一面,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地方政府“一个手出、另一个手进”的操作空间,导致减税降费工作进入“审美疲劳期”。
其二,国税地税合并完成,将带来征管水平的大幅提升,减税的现实性和技术层面的条件已经具备。
其三,外部经济压力增大,也倒逼增强国内企业的自身活力。
冯俏彬认为,这些因素叠加推动着企业减负降费工作迎来了“下半场”,也即当前涉企收费清理正进入“深水区”,面临新困难、新挑战。例如,《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从地方涉企收费清理部门获悉,目前仍有一些部门的中介服务事项未完全向社会放开。因缺少竞争,企业无法自由选择,价格上仍存在垄断现象。
涉企收费“死角”浮现
具体实践中,受访企业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值得重视:
其一,“企业自愿接受”变异为“企业强制买单”现象。例如,有企业反映,一些企业可自愿选择接受的中介服务背后,都有法律法规的客观要求。如,环境影响评价背后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背后是消防法,安全评价背后是安全生产法,节能评估背后是节约能源法,企业财务审计背后是公司法,施工图文件审查背后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等。
因此,在受访企业看来,这些涉企服务虽然名义上是自愿有偿,但其实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服务。而有的法律规定前置服务事项由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但相关行政部门在下发的实施办法中,又要求企业提供,其费用也就由原本政府买单转为企业交费。
受访专家说,这一问题折射出在有的地方和部门行政权力越位的情况仍然存在,个别行政部门为管理便利,强制增加企业成本,要求企业缴纳的各种保证金也是其表现之一。
其二,多位受访地方干部反映,当前涉企收费项目有所减少,收费标准有所降低,但剩余的涉企收费项目则已超出了地方政府能够清理或调整的范围,需要从更高层面推动改革。
有受访地方干部介绍说,有的收费项目虽然地方有减免的想法,但这些收费项目却往往直接对应着某一具体的支出,要减掉这个收费项目,就可能牵涉到某一领域的改革,涉及到部门和人员的调整,会触动原有的利益“奶酪”,推进的难度很大,确实需要“刀刃内向”“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魄力。
其三,有些涉企收费项目确有存在的必要。比如,涉及到矿山等资源性开采的收费、一些对违规企业的惩罚性收费,还有一些经营服务性项目的收费,都确有存在的必要。因此,在多位受访干部和专家看来,如何进一步在涉企收费清理中进行筛选,考验着政府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期待“一揽子”减负方案
因此,多位受访地方干部和专家建议,可从中央层面协调统筹,制定“一揽子方案”,全面为企业减负,降低我国非税收入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
冯俏彬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解释说,此前为企业减负主要采取类似于“挤牙膏”的方式,即社会上对什么反映最强烈,有关部门就在哪里做出回应。比如,清理行政性收费、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起征点等。
当前,政府收入体系包括税、费、租、价,且相互交叉。随着减负降费进入下半场,则需要对此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的整并。
冯俏彬建议,一方面,要突出税收的主体地位,提高税收占政府收入的比重。要以建设“简明、公正、中性”税制为目标,大幅度简并税种,大幅度降低名义税率,加快立法进程,稳定和明确社会预期,优化营商环境,创造参与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有利条件。
另一方面,要对行政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对完成清理后保留的行政性收费,应将“费”的全称明确为“使用者付费”,相关成本信息应做到公开透明。由政府定价的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用事业方面的收入,也应明确其“价格”的特征,引入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政府定价机制。
关键词: 减负